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看巡察整改。浠水县紧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察工作方针,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夯实“三个一”工作举措,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开展一次整改大督查。2019年9月,县委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项检查组,对2017年至2018年已巡察的29家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办检查。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实地查看、个别座谈等方式发现29家单位中,有11家单位全部整改到位,反馈问题整改率为81.9%。
印发一份整改督办函。今年元月20日,县委书记办公会专题听取巡察整改专项检查工作汇报,针对18家单位137个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要求逐单位下发一份巡察整改督办函,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巡察整改工作报告,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零见底。
召开一个整改专题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接到巡察整改督办函后,要再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重新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