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税务局召开节前集中廉政谈话会-中共浠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浠水县监察委员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纪委监委|黄冈市人民政府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浠水纪委>> 县直信息
县税务局召开节前集中廉政谈话会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来源:浠水县纪委监委  作者: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

921日下午,在县税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节前集中廉政谈话会。县局全体党委委员、原国地税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磊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省纪委“十个严禁”和省局纪检组“十五个严禁”的有关规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前安全检查、车辆管理、值班值守等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局及县局党委的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廉洁过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省纪委“十个严禁”和省局纪检组“十五个严禁”要求。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廉政谈话,第一时间将上级有关精神和此次会议精神传达给每一名干部职工,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双节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要层层压实责任。党委、支部发挥好头雁效应,落实落细落实主体责任,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强对配偶、子女等的教育和约束,完善节假日外出报备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要强化监督问责。全局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节前廉政谈话的要求,遵守廉政纪律的各项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问责,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重发的问题,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规定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两节期间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为机构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版权所有 © 中共浠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浠水县监察委员会      
鄂公网安备 42118202000035号    鄂ICP备180058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