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信局:三措并举 抓好两部法规落实-中共浠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浠水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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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三措并举 抓好两部法规落实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日  来源:浠水县纪委监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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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要让《准则》《条例》落地生根,必须在抓学习、建制度、担主责三个方面,下苦功、做文章、求实效,把《准则》《条例》当成“标尺”,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

    一是抓学习,让《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学习升华思想,思想引领行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重在立根固本,必须先在学习教育上下足功夫,才会筑牢思想防线,才会有强大的免疫力和抵抗力。要把学习宣传两项法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学深学透。组织制定单位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把《准则》《条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纳入党课和党员学习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教育。同时,组织单位全体党员,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教育、书本宣传与微信平台相结合的方式,普遍轮训一遍,让《准则》《条例》融入每名党员心中,确保对《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与《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内容,逐条掌握,熟知要义,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深刻在脑海、体现于行动。

    二是建制度,让《准则》《条例》外化于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制度是保证,执行是关键。要以《准则》《条例》为标尺,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积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规范用权,用制度约束自己,用制度约束家人和身边人,用制度加强管理;带头自觉维护制度,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为干部群众做出榜样,成立考核办公室,专门督查落实情况,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三是担主责,让《准则》《条例》体现于绩。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须担当。作为局党组书记既要有全面驾驭党建工作的水平,也要有敢于担当的意识,只有把担当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才能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当好“领头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学,既学习党规文本,又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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