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深入学习《行政问责办法》 推进依法依规治社-中共浠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浠水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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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深入学习《行政问责办法》 推进依法依规治社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来源:浠水县纪委监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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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5日上午,县供销社开展党员活动日,机关全体党员、社直企业法人代表、支部书记、总经理等人集中学习了《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县社监察室主任领学了全部内容,并对《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针对对象进行了深入的解读。该《办法》是省政府在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下,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厘清责任界限、明确责任范围,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完善执纪监督问责的具体补充和重要举措。《办法》共535条,对9种不作为、11种乱作为、6种慢作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工作人员和4种问责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的情形共30条进行问责,明确了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

县社党委书记宋前进同志指出:《办法》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核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今年是全县问责年,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办法》精神内涵,推动依法治社工作。每位党员都要全面对照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并认真加以整改。把《办法》真正落到实处,融入到我们日常的思想、工作的方方面面,结合“两学一做”,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当前“精准扶贫”、“四城同创”、拆迁征地、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和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勇于靠前,敢于担当,为加快“富民强县、秀美浠水”建设进程、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现“县级供销社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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