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镇:积极学习贯彻《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中共浠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浠水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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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泉镇:积极学习贯彻《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6日  来源:浠水县纪委监委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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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清泉镇政府组织全镇党员干部、镇级机关单位负责人集中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会议由该镇党委书记邓中麟同志主持,镇纪委书记姚大文同志领学原文。

会上由姚大文书记带头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并重点解读9种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11种滥用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性执法的违法履职行为、6种慢作为的怠于履职行为、4种问责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的行为共30种问责情形。

随后,该镇党委书记邓中麟同志强调,自201641日起实施《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是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应运而生的,是对纪委执纪问责工作的一种补充,是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纠错问责任机制的重要举措。全镇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开展学习,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慵懒散漫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清泉镇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彭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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